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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达自由别碰法律底线
2017-01-15 22:08:59
近日,利用互联网散布京温商城安徽女青年袁某“离奇”死亡信息的13名犯罪嫌疑人经检察机关批准,已被依法执行逮捕。因谣言持续发酵并迅速蔓延而带来的深刻教训,再一次告诉我们:公民有表达自由的权利,但并不是没有限度的,一旦突破法律底线,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我国宪法明确赋予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与此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在犯罪过程中,不法分子仅仅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凭空制造噱头、捏造事实、包装谎言、乔装打扮成弱势的受害者和正义的维护者,在网上博取同情、吸引眼球,并借此兴风作浪、扰乱人心,不仅践踏了网络空间的法律和道德底线,也严重扰乱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秩序。如果任由这样的不法行径继续肆意妄为,必然是为害一方,贻患无穷。
众所周知,网络是虚拟社会,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密不可分,而且直接影响到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空间的表达自由同样需要守住现实社会的法律底线。而现实中的表达自由,必须以不侵害其他个人、单位和社会的利益为前提。正如美国一位著名大法官所说的:“对言论自由作最严格的保护,也不会容忍一个人在戏院中妄呼起火,引起惊慌。”不难想象,如果是无视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表达自由,其结果必然是各种似是而非、危言耸听的谣言充斥网络空间,最终导致人们失去对网络、对他人的信任,加剧社会隔膜,增加社会运行成本。
古人云: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上的各种恶意攻击、造谣传谣现象值得警惕,而且必须受到严惩。在一个健康文明的社会,特别是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稳步推进的今天,每一个人都应该更加珍惜自己表达自由的权利,只有始终坚守法律的底线,不“乱放风”、“放坏风”,那么互联网给我们的这支“麦克风”就一定能表达出最美丽、最和谐的“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