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港有经验处理非普通法案件
2020-06-20 14:50:46
记者龚学鸣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制定港区国安法,大律师公会称忧虑该法律会否根据香港沿用已久的普通法原则,以及香港法律界如何应用该法律。对此律政司回应说,本港法律界过去亦曾处理不完全与普通法写法一样的全国性法律。
律政司指出,国安法是全国性法律,并非只适用於香港。全国性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起草法律条文的用词及方式并不会完全和我们惯常接触的普通法的法律条文写法一样。
律政司举例说,基本法就是一套全国性法律,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当天生效。香港的法庭、大律师和律师过去亦一直有处理涉及基本法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香港的法庭、大律师和律师过去也曾处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案件。